我喜欢湖南路.青春剧场门前来来往往的高中生和小孩.他们有的穿着大大的校服,有的特立独行,明亮的笑容,直直的眼神,自然而然的爱情,上帝眷恋的年纪和跋扈.风中盛开花的清香,连绵不绝.
或许是我发觉自己老了,每一日日光中醒来,坐在被子中间楞了许久都没有能够干些什么.我每天的生活就是这样惶惶然的开始.想着回到过去抑或选择离开,今年,我独自去南京,跨着平时的帆布包挤上列车,好象是乘的70路逛街一样.其实去的地方不远,很近,,只是所有的行动都因为第一次而变的勇敢并且前途无可限量.火车里外灯火阑珊,坐在对角线的男生穿白色的字母T恤,胸前垂着长长凌乱的耳机线,听不见里面的喧嚣.他一脸安静,——睡着了.我背负着自己的意愿和往事出走,心里面有个庞大的屋子,象个黑洞.我想我应该走的远些,才会知道哪里是皈依和终点.走在路上的时候,对着陌生的人群和街道,没有丝毫的恐惧和畏缩,因为我不担心迷路和温饱.这里的每一条路都是我的出路.
喜欢的旅游途径是准备好去的路费,然后抵达后在当地打工,一边体验一边生活,另一边凑足回家的钱,乐趣和欲望在一次次的身体力行和冒险中得到满足.
晚上的新街口,商茂百货.一个乐队在一楼大厅演出,有人群驻足.键盘手兼主唱双手行云流水的唱十年,我离他很近.十指洁净,微微发肿,戒指带在中指,让人亲近的气质,温和坦白.
还有个穿灰色军旅大衣的吉他手,左耳略显突兀的银质耳圈.眼神一直游离在人群之外,平头,玩虐的笑意嘴角一览无余.
我喜欢着这些陌生、只见过一面的男人.用键盘打出来然后想象隐藏在外表后他们生活中的模样,阴郁或是暧昧,粗暴或是缄默,善良或是长寿.
那些几乎不可能在生命中出现过两次的man ,偶然街口抬头遇见,不曾相识,却有能够在当时惊艳住我的容颜和安宁.
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一直独居在人群之外.不喜欢掺和、热闹和人多.因为不想说话,当厌倦了沟通和妥协,就学着离群索居.
写下这些的时候,仿佛一场长久的诉说,不知道它会持续多久,但终究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而且值得纪念.
已经是2008年了,那些旧时光羽化成雪,终于在去年的最后纷纷扬扬的落了一天.象一场繁盛的演出.mp3里放了十几遍的分开旅行,那些在宿命掌心里注定的纠结,象皮肤上的一块伤疤,太阳灼烧后流出黑色馥郁的血,汩汩不息,带走我流干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