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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主人。。。

我嗅到你温柔的锁骨里缠着一株长青藤。
在看阿莫多瓦的对她说。对她说 小熊要減肥了
我摸到你脸上有绿色的妖瞳
我呆在阴天的宿舍吃甜膩的拔丝地瓜做照片 我想做好就发出去然后睡觉。
你的左手在我的右手旁边
神情是只浸过的泡桐花朵。
帆布的鞋,长了好看的紅色的疮。蝌蚪和太阳
然后 天尽 天黑 天晴 天下雨。
雨下着哭出声响的時候 太阳就会越眩烂
短短的 碎碎的。灰色绿色的

你依旧在我的右手边,目光安靜 声音溫暖
你呢喃着解开下在我身上的咒语。
我不怕艾滋。如果你是罪人。那就让亚当。加达蒙罚我下来陪你。
这个世界如果所有人都不要我们  那我们还有我们
你是我的风。水。火。土。你是我的有机与无机。
我们坠天。我们堕落。我们快乐。 我们我们。。。。。。


我愿意选择你当我的主人。
让我们举行神圣的仪式。请在我脖子上刻下您的名字
我们要有联系与牵拌。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 本帖最后由 草灯 于 2008-4-9 19:38 编辑 ]
看的我的心儿蓬蓬的条

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而且 我知道为什么

我喜欢你 因为 你是一个好人 逗人喜欢

我喜欢你 因为 当我告诉你一件特别的事 你就知道它是特别的

而且 你会记得 很久 很久

你说 记得吗?你以前告诉过我 那件特别的事 这样 我们两个就都记得

当我认为某一件事重要 你也会认为它重要

我们有很棒的想法 当我说好笑的话 你就笑 我觉得自己好笑 你也觉得我是

好笑的

你很会装傻 所以我喜欢你

真的 你真是傻瓜一个 遇见你以前 我没有碰过比我更笨更傻的人

我喜欢你 因为 你知道适可而止 不再装傻 可能是后天 可能永不停止

哇???太迟了 已经傻过头了

那是因为 你真的喜欢我 你真的喜欢我 对不对 那我也真的喜欢你

你喜欢我 我喜欢你 每天不停的 我们就这样 喜欢来喜欢去

我喜欢你 因为 当我觉得悲伤时 你不会老是要让我立刻高兴起来 有时候难

过比较好

要是有人每一分钟都不停的吱吱喳喳 你一定受不了 你要想事情 那需要时间

我喜欢你 因为 我不知道为什么

但是 不管发生什么事 只要有你在 总是比较好

我记不起来有什么时候我不喜欢你 如果有 那一定寂寞死了

我喜欢你 因为 因为 因为 我忘了我为什么喜欢你

但是 我是喜欢你的理由可多了

八月九日我喜欢你 因为 那是八月九日

八月十日 我也喜欢你

即使是 八月的第九百九十九日

即使是八月 即使是十一月底底底 即使是一月的随便哪一天

我还是会选择你 而且你也会选择我

再选 再选 还是都一样 每一次都是这样

我不知道为什么 真的 我想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 为什么我喜欢你

我想 我就是喜欢你 我想 我就是喜欢你

…………
我真的很佩服你!!

文字超强

四月南京火树银花。

那些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人们, 象转身掉进大海的银针, 我真的看不见了,找不到了,回不去了。可是我仍然固执的想,他们会不会回头,转身,来找我。然后象从前一样的对我笑,一脸明媚,是从来没有消失的温暖神情。
象极了刻舟求剑,我丢了东西,幸福从此下落不明。
我靠,这帖有毒....我越看越郁闷...负面的思想太深了,再看我就拔不出来了...
楼上的。 = =!
请准备好一个茶杯。倒上三分之二杯的原味奶茶。(一定要原味的。因为我试过原味的才比较好配。)再倒入三分一的绿茶。好了。一杯非常好喝的奶绿就做成了。
呵呵。香郁的奶茶配上清新的绿茶。真的很不一般的味道。
大家在电脑前坐的如果累了。可以自己试着调一杯看看。真的很好喝喔。我不说谎。


--------------------------------跟我在一起合租的是一对情侣。恩爱
他们不吵闹。在家里面的时候大都很安静。我们见面的机会很少。他们七八点的时候应该会去上班。而我通常早晨四点到家。厨房里面偶尔会有他们给我留的饭。或者粥。稍微热一下。就能喝了。然后我会把调好的奶绿放在桌子上。他们早晨热一下也可以喝。
有时候我洗了澡看会儿电视准备睡觉的时候。会有窃窃私语的声音。我知道他们起床准备上班了。
通过只言片语。我了解了他们是一对私奔的情侣。来南京已有两年了。个中情节也不太清楚。
他们很友好。很珍惜对方。昨天女生买了两枝玫瑰。给了我一支。我把它放在了阳台。
阳台上还有一只我的宠物。我在夫子庙花了25块买的一条草上飞。我管它叫小青。小青很乖。
不像李碧华写的青蛇那么调皮。它很乖很乖的蜷在阳台。现在有伴了。一枝玫瑰。每天我要先给它洗了澡后再给自己洗。
我走之前偷偷在门里塞了一千块给那对情侣。虽然一千块或许帮不了他们什么。
但这是我对他们的勇气的一种认可的表现。我很佩服他们。我祝福他们。
因为爱了。所以爱了。


前几天问澜,我要多努力才可以变的足够强大.自给自足,静默凛冽.她答,并不是每一份努力都会为你凭添力量.我不知道上面的天是不是天堂,下面的是不是地狱.

我还是不习惯我的人生.就象一场天光,佛祖输了全家.

断句。

今天不知道是什么日子,我忽然想起翻出一些东西,想要看.
关于我的少年爱情,现在对于他,我不会有太多的话,因为什么也改变不了,而且都已经逝者如斯,权当作是在回忆那些生活尽管有他贯穿着始终.
我有一本黄颜色“心情小记”的日记本,还有几张整齐的没交给他过期的信,这些现在统统都成了我过去林林总总的佐证,那些往事刻录在纸上鲜活纯净,没有苍白无力,没有失心绝望,一切都是欣欣然,刚刚好,我满意着自己的过去,尽管那时的我相信着未来,原来此时比哪时更不堪,经历过后就会使然.

我明白,回到那个城市来到这个城市,就一定会被旧事念念不忘,不管我愿不愿意,我必须接受至今的自己,在那些带着旧时容颜的朋友和地方面前,我不想发言,学会驼鸟在大街上站立式的沉默最后不欢而散,遂又沉没.支支吾吾的大学生活让我象个遭海啸的小岛,岁月象横七竖八的尸体陷入了死亡般的停滞,这是世人都意想不到的天灾人祸,而我,也似乎在这场新年伊始的战争中下落不明.
没有人可以拯救.抑没有人可以在这场苦难中带来任何救赎.

我喜欢湖南路。。。。。。。。。。

我喜欢湖南路.青春剧场门前来来往往的高中生和小孩.他们有的穿着大大的校服,有的特立独行,明亮的笑容,直直的眼神,自然而然的爱情,上帝眷恋的年纪和跋扈.风中盛开花的清香,连绵不绝.
或许是我发觉自己老了,每一日日光中醒来,坐在被子中间楞了许久都没有能够干些什么.我每天的生活就是这样惶惶然的开始.想着回到过去抑或选择离开,今年,我独自去南京,跨着平时的帆布包挤上列车,好象是乘的70路逛街一样.其实去的地方不远,很近,,只是所有的行动都因为第一次而变的勇敢并且前途无可限量.火车里外灯火阑珊,坐在对角线的男生穿白色的字母T恤,胸前垂着长长凌乱的耳机线,听不见里面的喧嚣.他一脸安静,——睡着了.我背负着自己的意愿和往事出走,心里面有个庞大的屋子,象个黑洞.我想我应该走的远些,才会知道哪里是皈依和终点.走在路上的时候,对着陌生的人群和街道,没有丝毫的恐惧和畏缩,因为我不担心迷路和温饱.这里的每一条路都是我的出路.
喜欢的旅游途径是准备好去的路费,然后抵达后在当地打工,一边体验一边生活,另一边凑足回家的钱,乐趣和欲望在一次次的身体力行和冒险中得到满足.
晚上的新街口,商茂百货.一个乐队在一楼大厅演出,有人群驻足.键盘手兼主唱双手行云流水的唱十年,我离他很近.十指洁净,微微发肿,戒指带在中指,让人亲近的气质,温和坦白.
还有个穿灰色军旅大衣的吉他手,左耳略显突兀的银质耳圈.眼神一直游离在人群之外,平头,玩虐的笑意嘴角一览无余.
我喜欢着这些陌生、只见过一面的男人.用键盘打出来然后想象隐藏在外表后他们生活中的模样,阴郁或是暧昧,粗暴或是缄默,善良或是长寿.
那些几乎不可能在生命中出现过两次的man ,偶然街口抬头遇见,不曾相识,却有能够在当时惊艳住我的容颜和安宁.
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一直独居在人群之外.不喜欢掺和、热闹和人多.因为不想说话,当厌倦了沟通和妥协,就学着离群索居.
写下这些的时候,仿佛一场长久的诉说,不知道它会持续多久,但终究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而且值得纪念.
已经是2008年了,那些旧时光羽化成雪,终于在去年的最后纷纷扬扬的落了一天.象一场繁盛的演出.mp3里放了十几遍的分开旅行,那些在宿命掌心里注定的纠结,象皮肤上的一块伤疤,太阳灼烧后流出黑色馥郁的血,汩汩不息,带走我流干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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