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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07-10-31 09:41
| 只看该作者
| 按照目前国人的想法就是要老实地把产品的优性完全表现出来,即使把广告拍得白痴也在所不惜,在加上《广告法》中规定不能误导消费者。所以我觉得第三个执行的可能性比较小。广告创意很好,很适合我的口味,但是我想国内的汽车销售商不会选择第三个,因为如果刚好那个买车人真的把车开到水里咋办呢?发现车的性能跟广告上说得不一样,那么肯定是汽车销售商吃亏。倒是第二个我觉得可能可行性高一点。因为金刚只是把车丢了,并没有发生什么碰、砸之类的。不过我最喜欢第一个,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创意!!!!可以让人笑,也让人记住了车!!不过主题要改一下,太大了,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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